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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br(第十一批 2019年12月3日)

来源:斯诺克直播    发布时间:2024-03-18 1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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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19-12-03 11:46

  位于区县府街的呼和浩特市第二职业中学简易宿舍楼没有天燃气、没有暖气,居民烧煤做饭,烟味呛人。

  经核实,情况属实。反映的简易宿舍楼产权归呼和浩特市第二职业中专所有,因宿舍楼厨房密闭,不符合燃气安装有关要求,至今未接通天然气。居民均自主采暖,存在原煤散烧现象。

  1.供热公司正在对该楼接入供热条件进行核实,于12月3日前出具结果。区住建局将就供热事宜进行跟踪处理,积极努力配合供热公司做好后续工作。2.区已对此处原煤进行置换,收回原煤7.5吨,置换型煤9.075吨,同时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原煤散烧现象。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三合村城发热力公司晚八点到早八点,装载机推煤、炉渣声音扰民。举报人反应该公司距离居民区50米,影响居民夜间休息,望尽快处理。

  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三合村城发热力公司每日23:00-5:00点左右进煤,噪声大多数来自为煤场卸煤、铲车推煤等。该居民区属呼和浩特市环境噪声标准中1类区(昼间55dB;夜间:45 dB),新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昼间为55.6dB(A),夜间为54.1dB(A)”,存在噪声超标。

  1.新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三合村城发热力公司在2020年1月1日前,将进煤时间调整为20:00-23:00,夜间厂区车辆禁止鸣笛,煤车进仓卸煤减少机械噪声,加强机械设备维护检修,设施安装减震垫。同时,要求企业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强对运(卸)煤车辆管理。2.新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供热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在供热期间对厂区噪声至少进行两次监测,确保噪声达标。

  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公交五公司周围下新营村、三卜树村夜间周围烟味大,村民混合使用燃煤、兰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新营村、三卜树村及周边住户存在原煤、兰炭混烧现象,造成烟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新城区政府将对辖区内住户、临街商户、餐饮饭馆进行散煤排查,在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原煤、劈柴的回收置换工作,有效解决原煤混烧现象。

  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台格斗村村长破坏村民刘小三耕地12亩,杨树,杏树7、8亩;以及其他村民耕地、杨树总共约100多亩。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1.台格斗村村民刘小三有承包地17.9亩耕地,不涉及林地。2013年,台格斗村主任冀仝换在刘小三耕地堆放渣土16.7325亩;2016年5月,冀仝换已全部复垦为耕地。2018年6月,冀仝换在台格斗村西南毁坏其他村民林地10.2555亩,主要树种为杨树,有部分杏树,不涉及刘小三林地。2.2019年6月14日,和林县森林公安局对冀仝换毁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9月10日出具《起诉意见书》(和森公(刑)诉字〔2019〕08号),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核起诉。

  和林县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由县林草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台格斗行政村共同监督冀仝换对占用的林地进行恢复。若其不履行林地恢复和栽植树木,则由县林草局代为恢复,所发生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新城区梁饷府街内蒙古税务局第二分局家属院在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时,将自来水管铺设在小区的生活垃圾污水管道中,对小区居民饮水安全造成隐患,居民曾向呼市城建热线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经核实,情况不属实。该小区于2017年进行凉房拆除、恢复院面工程,未对地下管网做改造。现场查看,供水管道与排水管道水平铺设,间距约1米,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梳理城建热线记录,未发现关于此问题的内容。

  新城区毫沁营村幸福小区后侧,半夜倾倒生活垃圾(倾倒垃圾者不明),垃圾堆的高度达到两层楼的高度。

  经核实,情况属实。幸福小区北侧铁路站台处堆放了大量捡拾的废纸片、塑料等杂物,属开天花园小区的卫生保洁员拾捡,无半夜倾倒生活垃圾情况。

  11月28日,新城区已将堆积的废纸片、塑料等垃圾全部清理并告知保洁员做好保洁工作,杜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赛罕区黄合少镇政府东侧的集体林地被当地修路的项目部占用,加工桥梁过程中污水直排、运输车辆噪声、扬尘污染。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1.黄合少镇政府东侧宗地面积221.991亩,土地性质为耕地、建设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无林业用地。所有权为西把栅乡徐家沙梁村民委员会。2018年5月,甘肃酒泉系华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租赁该宗地,期限为两年;之后,内蒙古平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该宗地。2.海东路高架桥预制钢结构桥梁场地占用该宗土地78.18亩,建筑物占用9.29亩,均未办理用地手续。在生产预制钢结构桥梁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直排现象;车辆运输、露天切割桥梁、喷漆过程中产生噪声和扬尘。2019年8月停止生产,至今未生产。

  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杨家堡村口东侧100米左右有一家造纸厂,晚上五六点至凌晨五六点进行生产,漂白纸产生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造纸厂”为内蒙古荣信纸业有限公司,已纳入常态化管理。经调查运行台账,基本为24小时运行。厂内污水处理池未建设废气集中收集设施,通过排气扇直接排放,存在异味扰民。

  土左旗生态环境分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在2020年2月28日前,将露天运行的污水处理池进行全封闭,经除臭处理达标后集中高空排放。同时,委托内蒙古能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气味做监督性检测,待12月6日取得检测报告后作进一步处理。

  位于新城区通道北街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区住宅院里,有人在车棚里燃烧煤炭、废弃家具胶合板、塑料,烟气味大;垃圾堆放、极度影响了居民生活。

  经核实,情况属实。呼职家属院内堆放约3吨装修废弃家具胶合板、塑料等生活垃圾,车棚门房工作人员使用火炉取暖,并存有少量2018年遗留原煤,存在混烧现象。

  11月28日,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处更换清洁炉具并置换清洁燃煤,要求门房工作人员禁止购买燃烧散煤,并对院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及装修废弃家具进行全部清理。

  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双树村村民使用燃煤,烟尘味大,严重影响公务员小区、金港湾小区、农牧小区居民生活。

  经核实,情况属实。2018年冬,赛罕区向双树村发放清洁炉具 563台;2019年冬,补充清洁炉具4台,村民购置兰炭、清洁煤20余吨。由于该区域流动人口较多,存在原煤散烧现象。

  赛罕区正在对该区域进行清洁炉具查漏补缺,于12月10日前完成原煤和劈柴替换工作。同时,在村四周设卡,禁止原煤的流入。

  位于新城区海东路海兴建材城西侧有一个废弃锅炉房,紧挨捷屹小区101住宅楼,举报人称废弃锅炉房已出租,成了木材封边加工厂,生产期间噪音扰民。

  经现场核实,情况属实。反映的“木材封边加工厂”为新城区瑞峻家具经销部,于2018年7月18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批发、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擅自超出营业范围,进行板材封边、打孔等加工作业。新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厂区进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立马停止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工商营业执照规定营业范围进行经营。

  原呼和浩特市合成洗涤剂厂(玉泉区三里营南路8号),该厂占地约72亩,即将破产,院里住户随便倾倒生活垃圾,垃圾没有人清理,野狗乱窜,向当地办事处反映没人管。

  经核实,情况属实。反映的厂区有卫生死角,有杂草、落叶、杂物、软包装等垃圾,现场未发现野狗。2019年以来,玉泉区相关单位3次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11月27日上午,玉泉区再对厂区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共计清理各类垃圾约3吨。同时,要求厂区内租户安排专人对垃圾进行日产日清,清运至厂区以北300米路西俪城转运站。

  金蒙电力创建公司将金川开发区电力城所有地租赁出去,网球馆被改建为浩翔餐饮,在教育用地上私搭乱建扩大经营,把其他改建成驾校,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破坏群众根本利益。

  经金川工业园区核实,情况部分属实。1.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为原自治区电管局下属实体企业。2004年3月,该公司与内蒙古电力学院脱钩,自治区电管局和电力学院将431亩土地及附属建筑物、100名职工划转该公司。之后,该公司将网球馆和乒乓球馆租赁给浩翔餐饮公司,其他建筑租赁给众星利远驾校,租金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2.浩翔餐饮租赁网球馆具有相关租赁协议,且不存在扩建行为;但乒乓球馆拆除后,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原址建设钢结构餐饮用房属未批先建行为。3.其他建筑租赁给众星利远驾校经营后,驾校办理了土地租用协议等相关手续,且驾校场地全封闭,不存在威胁群众出行安全问题。

  1.金川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局责令浩翔餐饮对未批先建的餐饮项目立即停业,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同时,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将督促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尽快补齐乒乓球馆餐饮用地用房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经营。2.园区金川工业园区和驾校同时加大驾校教练车辆管理力度,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晋丰元物流公司反映土左旗环保局于2018年6月28日对该单位下达“限制生产,停产整顿,行政处罚一百万元”的处罚。该单位已加大环保设施设备投资建设,建成防风抑尘网、加大装车场抑尘力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取得土左旗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该单位的环保型装车站储装运棚仓由于处于停工状态,涉嫌存在“先停再说”“一律关停”等敷衍应对做法。

  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2013年至2018年6月,晋丰元公司在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及验收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一直间断性从事煤炭的装运卸,煤尘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原土左旗环保局在2018年6月对其进行处罚后,于同年7月10日复函晋丰元公司,同意其“恢复集装箱运营业务,但现阶段不可以从事煤炭分筛和散卸散装业务”(土左环保字〔2018〕97号)。所谓“限制生产、停产整顿”是指禁止从事散煤筛分集运业务,能从事煤炭集装箱集运业务。反映“涉嫌存在‘先停再说’‘一律关停’等敷衍应对做法”的情况不属实。

  土左旗政府将加强对内蒙古晋丰元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监管,同时要求企业一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待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西浮山村村民偷挖乱采破坏植被;2018年11月15日偷挖乱采,被当地有关部门制止并扣押装载机1台、运输车辆4辆,2019年6月政府做了处罚并返还了扣押的车辆,之后继续偷挖乱采,拉运销售;2019年10月13日夜间偷挖乱采时被居民举报,当地有关部门制止了该行为并扣押2辆车及12个行车执照,扣押了1个月,并每辆车罚款3000元之后返还扣押车辆;举报人认为偷挖乱采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后期可能还会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完全解决此事。

  经核实,情况属实。1.2018年11月14日,新店子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发现庞永明、石树虎、聂呼海、史永宝、郭利恒在新店子镇浮石山行政村西浮石山自然村非法盗采浮石,破坏面积为12.3105亩,土地性质为天然牧草地。市自然资源局当场扣留4辆非法盗采浮石运输车和1台装载机,并于2018年11月22日对庞永明、石树虎、聂呼海、史永宝、4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在缴清2万元罚款后返还了扣押车辆;2019年6月24日,对郭利恒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缴清3万元罚款后返还了扣押车辆,并责令郭利恒于2019年9月24日前对已破坏采区进行恢复治理,但是到期并未治理。2019年7月份以来,未发现郭利恒再次偷挖盗采浮石的行为。2019年6月6日,和林县委托第三方对其非法采矿点进行检验确定。2019年11月25日,和林县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浮石单位价格的认定结论书》。2.2019年8月21日,和林县制定了《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采石、取土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偷挖乱采的打击力度。2019年10月13日凌晨,新店子镇综合执法大队发现王新志、武春平非法盗采浮石。2019年11月4日,县自然资源局对二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在缴清6000元罚款后返还了扣押车辆。

  1.针对郭利恒偷挖盗采浮石和破坏采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第97条和《行政强制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林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案件移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县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申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浮石山破坏鉴定的相关材料,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浮石山毁坏程度认定结论后,和林县将根据鉴别判定的结果依法依规对郭利恒偷挖盗采行为作出进一步处理。2.和林县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偷挖盗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