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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来源:斯诺克直播    发布时间:2024-03-28 2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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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59 962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西沟村,凤凰山山南,被倾倒了一片白色工业垃圾。雨水将污水冲到河里、沟里,有恶臭味,污染土壤。是县里环卫部门组织倾倒的垃圾。要求尽快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日照市 生态、垃圾 投诉人反映的一片白色工业垃圾位于原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西南部,面积约80多亩,地处莒县凤凰山以南,夏庄镇东辛庄村、左家宅子村以及刘官庄镇中沟村(不在刘官庄镇西沟村)区域内。原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于2003年10月由夏庄镇政府从辖区内东辛庄村、左家宅子村租赁土地,并由莒县住建局从夏庄镇政府转租后建设,租赁期为10年,未办理环评等手续。2009年1月,经省环保厅批准,莒县在龙山镇新修建了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面积289亩,环评批复文号鲁环审〔2009〕138号,随后莒县住建局下设的环卫处对夏庄镇的垃圾场提前(租期还有4年)进行了封盖处理。此后,莒县环卫处未再向此处填埋垃圾。2013年3月6日,长岭镇村民陈某某与夏庄镇东辛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承包合同,租用位于原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西南部场地,用于黄沙存放,承包期3年。2013年6月2日,陈某某与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存放处置合同,期限1年。陈某某利用租用的东辛庄村场地处置华泰纸业公司生产废弃物(白泥、黑泥),先后从该公司运输白泥3000余吨、黑泥1000余吨到该垃圾场倾倒。倾倒后大部分黑泥已被当地村民拉走用作肥料,白泥留在原地。现场还存有其他白色垃圾,经莒县环保局初步勘验为工业垃圾废弃物。经过调查,华泰纸业和陈某某承认是他们倾倒的白泥,成分为碳酸钙泥。8月20日下午,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倾倒白色工业垃圾场所无防渗漏、围挡等保护措施,上层覆土20-70厘米,部分,现场工业固态废料有经雨水冲刷流到低洼处的痕迹,有垃圾腐烂等异味。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莒县县委、县政府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莒县住建局对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做全面规范整治,制定整改计划,按照规范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收集处理垃圾渗滤液,实现规范封场。二是责成莒县环保局对华泰纸业公司、陈某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8月21日,莒县住建局已制定了整改计划,现已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制订详细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已报送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报省住建厅审批。目前省住建厅正在评审。8月23日,莒县环保局对华泰纸业公司、陈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华泰纸业公司对该处工业固废10日内清理完毕,并罚款10万元;责令陈某某对倾倒的垃圾10日内清理完毕,并罚款5万元;8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非法倾倒的3000余吨白泥已清运完毕。下步,一是莒县环保局将督促华泰纸业公司、陈某某清理完成工业固废垃圾。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加大对非法运输垃圾的车辆查处力度,确保本辖区内不再发生垃圾偷运案件。三是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开该垃圾场整改信息,并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四是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逐步加强对辖区内垃圾堆放处、填埋处的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360 1384 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长林子村,距离村五米有许多个人养殖户,造成水和空气污染。最近当地政府要求建化粪池,但是化粪池距离村5米,不符合规划,而且后期也不能够确保没有空气污染。以前向12345反映多次,但是始终没解决。举报当地政府不作为。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叩官镇常林子村共有5户养殖户距离村庄较近,分别是养猪户陈某某、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郭某某,全部位于控养区,均未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存在水和大气污染问题。其中,距离村庄最近的养殖户为陈某某,在距该村规划外5米处,现场检查时正按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及标准建设化粪池。叩官镇政府2017年共接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群众反映常林子村养殖存在污染诉求工单2件。接到工单后,镇党委政府均及时安排专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养殖户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做了治理,确保污水不外排,减少养殖给旁边的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回访诉求人时,诉求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问责 8月23日,县检查组在常林子村召开现场会,叩官镇政府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逐一入户做养殖户工作,宣传政策,现场制订了整改方案:一是要求养殖户在规定时限内关闭、转产或拆除。二是根据真实的情况,要求陈某某、林某甲、郭某某于8月25日前关闭养殖场,其中陈某某距村5米的化粪池立马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要求另两户于8月31日前完成关闭,养殖户旁边的环境治理同步完成。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成立整改小组靠上抓好落实,快速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予以调查解决。检查组审核同意该方案,责成叩官镇政府立即组织实施。截至8月25日,陈某某、林某甲、郭某某三户已停养;陈某某已停止化粪池建设并完成回填,周边卫生正在清理;另两户于8月31日停养并完成旁边的环境整治。截至9月4日,该5户均已根据相关要求完成整改。 诫勉谈线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蓝天航空苑小区,2017年春天,未经公示,在小区马路对面建设通信发射塔(30米远)。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回复,投诉者要求发射塔后退至山包上。马路上车辆噪声大,要求加装隔音屏障。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政府称马路在先,不予处理。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该通信发射塔由中国铁塔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建设并管理,由移动运营商使用,2016年5月13日移动通信基站办理了环评手续(鲁环审〔2016〕40号),2016年5月20日在省环保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8月25日,区环保局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基站辐射进行仔细的检测,电磁辐射环境符合公众曝露限制要求(检测报告编号:济环监[电磁]字2017年第005号)。3.通过查阅热线接办记录,共反映该转办件中问题3次,热线办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均转交至移动公司处理。4.蓝天航空苑小区建于2009年,项目立项前旅游路已建成。山东泽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落实了环评报告“采用中空玻璃,沿旅游路一侧种植市政绿化带,绿化满足高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结合”的要求,并且设置绿化带为呈半坡式分布,有利于降低噪声污染。在前期选房阶段,建筑设计企业在选房现场对小区楼座分布及临街情况予以了公示。 是 其他 1.历下区政府责成区交警大队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大巡逻力度,减少车辆噪声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2.责成蓝天航空苑社区物业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置汽车进入小区严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362 2345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安岭村北,恒顺建材、恒星建材,采用老式工艺非法生产水泥,粉尘污染严重。现强征当地土地新建石灰窑。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恒顺建材、恒星建材实为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洛河镇安岭村东北,天洛线以西,两公司东西相邻。两公司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齐全。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主要用石灰石采用新型环保节能立窑工艺生产石灰,不生产水泥。2017年8月4日,该公司因全县石灰行业综合整治停产整改。目前,已安装2套废气在线套正在安装,车辆出入口安装有清理洗涤设施,厂内喷淋设施已投用,东、南侧建有防风抑尘网,物料已进行苫盖,建设了碱法脱硫和袋式除尘。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通过外购熟料粉磨加工水泥,企业建有3.2×13m、3.5×14m水泥磨机2台,该2台水泥磨机符合《国家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不在国家规定的直径3.0m以下的水泥磨机淘汰范围,生产的基本工艺符合国家产能政策要求,不存在采取老式工艺非法生产水泥的问题。安装了喷淋设备,封闭料棚及生产车间,建设了袋式除尘,厂区砂石料已进行苫盖。群众反映的新建石灰窑实为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气焦窑炉年产50万吨优质活性石灰项目,与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无关系,无环评。该项目占地属一般耕地,2016年9月,莒县洛河镇安岭村62户村民与该企业自愿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协议,不存在强征土地问题。该项目用地因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尚未获省政府批复,仍视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国土部门未进行项目用地报批,未进入征地程序,针对该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2017年7月10日,因莒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土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并拟处罚款22.3万元,在项目用地未经省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停止一切建设行为,7月15日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3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石灰生产项目已停止建设。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8月31日,莒县在莒县恒星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上下风向取点对粉尘进行了监测,各监控点位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3mg/□,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7915-2013)中粉尘≦0.5mg/□的规定,未超标;对该公司2台磨机颗粒物排放浓度进行采样监测,检测值别为1.7mg/□、4.0mg/□m,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粒物≦20mg/□的规定。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责令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按照《莒县石灰加工行业集中整治规范》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在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前,严禁私自生产。责令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逐步加强环保管理,加大环保措施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令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气焦窑炉年产50万吨优质活性石灰项目待土地性质经省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后,尽快完善土地手续。针对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未批先建行为,莒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马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万元,于9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步,莒县县委、县政府责令洛河镇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举一反三,逐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63 2432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吕庄村北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下雨时垃圾滤液污染地下水。 日照市 垃圾、水 群众反映的垃圾堆位于刘官庄镇吕庄村西北约2000米1处坑塘内,该坑塘所在土地属于刘官庄镇五花营村,面积约3000平方米。现场检查发现,西侧倾倒有塑料废渣、生活垃圾,经查为长时间多人多次倾倒,难以确定倾倒主体。坑塘南北两侧均倾倒白色固态废料堆,倾倒者为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坑塘有积水,存在垃圾渗滤液。2009年12月该公司购入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600吨造纸白泥做试验生产水泥激发剂。由于500吨造纸白泥湿度较大不能用来生产,该公司将该部分白泥倾倒于此处,倾倒前未采取任何防渗、覆盖等措施。针对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问题,莒县对吕庄村和五花营村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PH值、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9)Ⅲ类标准。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1.责成刘官庄镇政府对坑塘西侧的塑料废渣和生活垃圾限期10日内清理完毕。目前,刘官庄镇政府已完成清理任务。2.莒县环保局对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措施擅自倾倒、堆放固态废料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9月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限期7日内将倾倒的白泥清理完毕,处罚款5万元,并于9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在垃圾堆清运后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公司已上报了整改方案,一是按期清运白泥,二是计划将垃圾渗滤液收集运送至刘官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白泥已清运完毕。下步,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莒县环保局督促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整改方案要求尽快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逐步加强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诫勉谈线 日照市莒县城北工业园,日照奥格尔电动车有限公司院内,无名化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对环境造成污染。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无名化工厂实为山东威尔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奥格尔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总投资9.8万元,为小型尿素液加工项目,生产原料为自来水、尿素,产品为尿素液,用于燃煤电厂脱硝、车用尿素等,设计产能为15吨/天,生产的基本工艺为自来水—反渗透—搅拌混合—提取—成品。该项目无立项、无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17年8月17日,项目筹建,8月27日,开始调试,试生产期间产出半成品尿素液20余吨,并已售出。2017年8月29日,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排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生产,将其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并限期拆除设备。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加工生产迹象,生产车间未闻到排放刺鼻气味,但存储区有明显的氨水气味,正在进行清理。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联合调查组责令该企业于9月10日前彻底清理完毕。 是 关停取缔 该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做清理,断水断电,设施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运完成。下步,莒县政府责成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督促该企业尽快完成清理,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65 3266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全节河村村南,三个大型铁块厂,粉尘污染严重;镀锌厂、全节电力厂的污水渗入地下。 济南市 大气、水 转办件中的“三个大型铁块厂”是三家建材厂,均从事粉煤灰加气蒸压砌块生产,分别为:济南市历城区全节新型建材厂、山东昊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鲁广建材有限公司;举报件中的“镀锌厂、全节电力厂”是济南市历城区全节电力器材厂。1.三家建材厂均处于全面停产状态。主要生产原料粉煤灰、石灰、水泥均使用密闭储存罐贮存,储存罐顶部安装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用于上料过程中粉尘收集。生产活动均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厂区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时发现,济南市历城区全节新型建材厂厂区西南侧有部分石膏苫盖不完整,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济南市历城区全节电力器材厂共建设一条热镀锌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铁件-除锈-助镀-浸锌-水冷却-成品,目前该公司处于全面停产阶段,正在进行天然气替代煤气发生炉改造。该公司建设了两个容积约10立方米的冷却水暂存池,均采取了防渗漏措施(底部做了混凝土加塑料防渗布,侧面墙壁采用砖混加塑料布再用水泥抹皮)。冷却水因生产工艺需要定期添加,不外排。该公司没有建设食堂、宿舍,有一处厕所,建有化粪池,化粪池由当地环卫所定期清运,生活垃圾污水不外排。厂区南墙外有一眼自备井,用来生产供水。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济南市历城区全节新型建材厂立即对厂区西南侧石膏苫盖不完整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已于2017年9月6日上午整改完毕。2.定期对上述三家建材企业巡查,发现扬尘污染隐患及时整改。3.于2017年9月6日委托山东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济南市历城区全节电力器材厂生产用自备井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为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93)标准。

  366 817-06 1.建设项目报告书(表)的编制存在抄袭拼凑、粗制滥造现象,比如:山东绿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冉辉印务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佑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等,上述公司数据真实性、准确性需核实验证。2.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需核实验证。问题较严重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有: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金禾环保有限公司、山东唯真测试分析有限公司。 省级 其他 1.信访件收到后,省环保厅格外的重视,立即组织济南市环保局、槐荫区环保局和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中心对转办件列举的具体项目有关环评文件编制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技术复核。来信涉及四个环评机构。经核查,1.山东绿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冉辉印务有限公司纸制品印刷项目报告表。主要存在平面布置图不规范、油墨废气治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该环评机构环评资质截至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目前环评资质已注销。2.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佑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兽药粉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存在图件不规范、周围村庄居住人口数调查不准确等问题。已责成槐荫区环保局对该环评机构进行约谈批评。3.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核实该项目编制机构为山东大学,并非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要存在周围敏感点调查不明确等问题。目前,山东大学已经环保部批准完成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不具备环评资质。4.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来信未涉及该环评机构具体项目。经调度各市对该环评机构日常考核情况,济南、枣庄、泰安等9市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对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月—6月承接的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近几年来在我省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达147家,其中驻鲁环评机构69家,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环评文件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为逐步加强环评机构日常管理,提高环评文件质量,2017年1月,省环保厅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加强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约束和惩戒不良行为,更好地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近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环评市场行为。同时要求各环评机构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环评编制质量。2.调查核实情况同受理编号816-106。 是 其他 1.(1)济南市槐荫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人进行了约谈。(2)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环评市场行为。同时要求各环评机构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环评编制质量。2.处理和整改情况同受理编号816-106。